30岁离婚4次的女人提醒你:永远别在这件事上纠缠!
王律师曾经说过一个故事。
他是专门做离婚案件的,曾经接触过很多离婚人士,可是有一个女人是他接触过印象最为深刻的。
这个女人不到30岁的年纪就离婚4次,在她和第四任丈夫离婚的时候,因为两万块钱僵持不下。
这个男的是个渣男,这笔钱明明是借给了他姐姐没有还过来,而他却说已经还了。
这个女人不服气,于是人闹到了法院打官司,在庭审中,她拿不出转账凭证,而男方又不承认,结果是:婚是离了,但是关于这笔债权,她败诉了。
法院是讲究证据的地方,不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。
可是她不懂这个道理,依然不服气,上诉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,中院维持原判。
她还是不服气,继续申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,高院驳回她的申请。
抗争无望,她决定继续坚持投诉、上访。
为了这2万块钱,她花了四年的时间,她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、金钱,耗费在往返人大、政协、信访办、维稳办中;
她曾经五次到北京上访,但是都被相关人员一次次“劝回”!
也就是说,她为了这2万块钱,没有上班,没有做任何其他事情,为了她所坚持的公平正义,花了数十倍甚至几十倍的代价去纠缠,最后依然没有一个结果。
她长得很漂亮,可以找到更好的男人;她懂门道,可以赚更多的钱;她头脑聪明,可以去追寻更好的生活,可是她因为和前夫纠缠,把这些东西都白白浪费掉了,让自己的生活陷入到困境里面。
而且,更可怕的是,在律师悉心开导、仔细分析之后,她依然执迷不悟,还是坚持继续投诉、上访……
我们都相信她说的,男方姐姐借了2万块钱确实没还,但是用自己大量精力去追求这个对错有什么用?
烂事之所以烂,是因为你越在乎它,它越烂,让你跟着它一起烂,永远陷在里面。
即便最后你搞赢了它,你所耗费的时间、人力、物力、财力,一去不复返,非常不值得。
周国平曾经写过一篇文章,大意是说为什么成功的人会在小事上面认怂。其实并不是成功的人懦弱无能,而是因为他们的精力值钱。
去和小事纠缠的功夫已经失去大把赚钱的机会,他们不过是理性平衡之后做出的最佳选择。
我曾经在朋友圈发过这样一段话:你所坚持的,未必就是真理,你所以为的对错,其实到最后根本就不存在对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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